林前佳苑项目商铺公开招租公告

发布日期:2025-12-01 信息来源: 字体【
  为做好国有资产运营,提高国有资产运营效益,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本着“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漳州九龙江古雷置业有限公司就林前佳苑项目商铺组织招租,确定承租中选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林前佳苑为安商一体化项目,产权为漳州九龙江古雷置业有限公司所有,位于古雷新港城世纪金源九区项目北侧,其中商铺共计58间,合计面积约0.98万㎡(数据来源于福建金地勘测规划有限公司实测报告),现已完成封顶,土建部分已完工,暂未竣工验收,产权证尚未办理。商铺多为两层结构,单层层高约4.5m,门面宽约4.2m,单套面积约80-100㎡,不同单元、不同楼层局部可能不同。附租赁商铺清单如下:
  

租赁商铺建筑面积(㎡)挂牌价(元/㎡.月)租赁期限竞租保证金(元)
S1#D0190.36321-5年10000
D0290.14321-5年10000
D0390.14321-5年10000
D0490.14321-5年10000
D0590.14321-5年10000
D0690.14321-5年10000
D0783.85321-5年10000
D0890.14321-5年10000
D0990.14321-5年10000
D1090.38321-5年10000
S3#D01104.22301-5年10000
D02104.36301-5年10000
D0389.46321-5年10000
D0489.58321-5年10000
D0589.58361-5年10000
D0689.58361-5年10000
D0789.58371-5年10000
D0889.58371-5年10000
S12#1F753.32571-5年50000
2F796.93351-5年50000
3F796.93221-5年50000
S6#1F1041.01511-5年50000
2F968.33311-5年50000
           备注:挂牌价仅租金,不含物业综合管理费、水电费、网络费等其他费用。

  

  
  二、招租说明

(一)招租方式:公开招租。通过资格审查的竞租方,由出租方组织通过线下会议进行竞价竞租(竞租报价仅限一次且密封报价),并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中选。

(二)租赁期限:1年至5年(含装修期)。

(三)经营业态:综合性商业、办公(除产生“三废”和噪音污染等的项目,易燃易爆、危险品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影响生活休息的项目)。

(四)租金递增率:第一年和第二年的每平方米月租金一致,第三年起每平方米月租金在上一年的基础上递增5%。

(五)商铺装修程度:毛坯。

(六)装修期:根据承租面积大小,最长不超过6个月。装修期内不计租金,承租方仍需按相关标准缴纳物业管理费、水、电、燃气等费用。

(七)交付标准:项目竣工验收后交付使用,交付以毛坯状态交付,具体交付标准以《交付进场确认书》为准,承租方确认签订租赁合同前,已充分了解并确认租赁商铺的状况(含位置、权属、房屋现状、规划及消防条件等)符合经营需求。租赁合同签订即视为认可租赁商铺现状,并愿意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不得以租赁商铺状况问题主张免责或拒绝履约,未充分查验所致风险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三、资格条件

(一)承租方需通过漳州市国资委资产管理指引以公开形式开展招租,获取承租资格,并提供加盖公章的材料如下: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法人及具有独立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社会团体,且应具备良好的信用资质,无不良的信用记录。

2.未被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网址:zxgk.court.gov.cn/shixin)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也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www.gsxt.gov.cn)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竞租方须提供相关网页查询截图。

3.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格式自拟。

4.近三年内承租方存在以下情形的不予承租:

(1)曾与出租方或漳州市九龙江集团有限公司范围内成员企业有拖欠租金等违约情形且尚未支付的;

(2)与出租方或漳州市九龙江集团有限公司范围内成员企业曾有或正处于诉讼、仲裁、执行等纠纷案件的单位或个人;

(3)曾因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4)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5)承租方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或限制高消费人员的;

(6)近三年存在因恶意违约、拖欠租金被司法机关判定为承担违约责任等情形的;

(7)以失信被执行人为负责人、以其为实际控制人的任何团体、组织机构。

5.承租方无法到场需委托他人代表的,必须在相关文件中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

6.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若公开招租项目仅1名竞租方报名,在符合所有租赁条件的基础上,该竞租方为中选承租方。

(三)竞租方应满足报名资格条件并做书面承诺,否则,竞租方将不具备报名资格。竞租方对书面承诺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做无效报价处理并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四)不接受联合体竞租。

四、承租条件

(一)承租方与中选承租方必须一致,承租方应在合同签订并完成验房交接后30日内根据商业经营用途主动提供所承租商铺的营业执照(注册地为承租商铺所在地,公司名/负责人/法人为承租方且经营用途与合同一致),未取得营业执照的视同转租(非商业经营用途除外),出租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没收履约保证金。

(二)承租方租赁期间不得破坏商铺的主体结构(主体结构包含框架柱、圈梁、承重墙、天花等),装修方案须经出租方审批同意后,并将装修方案设计图纸提交一份供出租方备案方可施工。消防报审事项由承租方自行负责,未通过消防审验的,无权向出租方要求任何补偿。装修所用材料应符合阻燃等级要求;若因装修方案涉及单元间隔、水电管线移位,应经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出具设计图(提供设计单位资质文件),同时由具备相应资质的施工单位按图和规范施工(提供施工单位资质文件);动火作业等应经出租方有关部门审批同意后方可进行,施工过程应规范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并设置监护人员。否则,出租方有权解除合同,提前收回该出租商铺。装修改造形成与商铺主体结构紧密相连的附着物(包括但不限于墙面装饰、地板、天花板、燃气管道等)在合同到期及退还场地时,归出租方所有。

(三)承租方用电负荷量超过供用电负荷时,需自行申请增容用电(包含电表出线端至商铺入户总长度用电线路),并承担全部费用及相关审批手续办理风险,在合同期满及退还场地时,增容用电归出租方所有。

(四)在租赁期限内,若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承租方不得擅自将租赁标的全部或部分转租、转借、转让给第三方,否则,出租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没收履约保证金。

(五)承租方计划用于经营餐饮等涉及用火用气安全用途的不得使用煤气罐、卡式炉等进行经营。承租方审验商铺情况时应确认商铺是否满足天然气管道接入条件,符合天然气管道接入的可选用天然气或用电经营(选用天然气经营的,承租方需自行向供气部门申请安装通气,在天然气管道未通气前仅可用电经营);不符合天然气管道接入的仅可用电经营。

(六)承租方经营范围应符合法律法规及政府规划,不得破坏商铺结构及周边环境设施。如因经营项目未能通过相关行政审批或验收而无法开展经营,所有损失均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七)租赁过程产生的各种税费由出租方、承租方按国家相关规定各自承担,如有未规定的,由承租方承担。物业管理费、水费、电费、燃气费及卫生保洁费,以及消防、环保器材等日常管理、经营管理的各项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八)若出租方发现承租方不符合上述要求及承诺的任一情况时,若租赁合同尚未签订,出租方有权取消其承租资格并没收竞租保证金;若租赁合同已签订,出租方有权单方面解除租赁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租金等费用。若本招租项目已投入装修或营业,承租方对本项目的装修等一切投入均不予退还,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及法律责任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五、风险揭示

(一)租赁商铺的产权方为漳州九龙江古雷置业有限公司,现已完成封顶尚未完成竣工验收,产权证尚未办理。竞租人须自行承担用途限制风险,竞得后应按实际用途办理消防审批并承担费用,不得以审批问题拒绝履约。

(二)租赁商铺查验责任:租赁商铺现已完成封顶尚未完成竣工验收,以毛坯状态交付,竞租人须在竞租前实地查验并确认商铺状况(含位置、权属、房屋现状、规划及消防条件等)符合经营需求。参与竞租即视为认可标的现状,并愿意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不得以商铺状况问题主张免责或拒绝履约,未充分查验所致风险由竞租人自行承担。

(三)装修与合规使用:承租方须确保装修及经营行为(含用电扩容或电力设施改造)符合国家及地方规定,自行办理消防、施工、工商、环保等审批手续,并向供电部门申报用电改造,承担全部费用及审批风险。

(四)租赁商铺交付:项目竣工验收后交付使用,具体以《租赁合同》约定为准。

(五)竞租人自行查勘现场,并自行承担查勘过程的一切费用,全部承担查勘中任何因未全面了解或误解现场实际状况而导致的一切后果。

(六)竞租人一旦递交了竞租文件,即表明已详尽了解并认可租赁商铺的相关情况,完全了解租赁商铺质量和状况,全面行使了知情权,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利,自愿承担由于对租赁标的质量和现状等了解不细或对潜在的风险估计不足等引起的一切责任和后果,并愿对自己参加报价的行为负完全责任。出租方不对租赁商铺瑕疵及现有或潜在的风险承担任何担保责任。

六、报名须知

(一)报名时间:自2025年11月28日8:30至2025年12月22日17:00,逾期报名的将不予受理。

(二)竞租方为自然人的须提供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若是授权委托代理人报名的须提供竞租方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单位须提供企业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有效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若是授权委托代理人报名的须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征信报告等上述材料并捺印/加盖公章。

竞租方应提供真实资料,因竞租方提供不实资料,隐瞒事实真相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及后果。

(三)竞租方资格审核通过且确定报名的,应于报名截止日前以转账方式将竞租保证金汇至出租方指定的银行账户。

竞租保证金:壹万元/间(若一次性报名超过5间或面积总和超过500㎡的,竞租保证金封顶伍万元)。

竞租保证金汇入的银行账号:

户名漳州九龙江古雷置业有限公司
开户行兴业银行漳州古雷支行
账号162070100100079035

七、其他约定

(一)在未中选的竞租方办理完成退款手续后退还竞租保证金。

(二)因中选的竞租方原因导致出租方权益受到损害,出租方不予退还竞租保证金。

(三)若中选的竞租方未在收到中选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含逾期、拒绝或放弃签订等情况),出租方有权取消其中选资格,中选的竞租方已缴纳的竞租保证金将不予退回。如该竞租保证金不足以补偿因中选的竞租方前述行为而导致出租方遭受的损失时,中选的竞租方还应就该损失差额承担赔偿责任。

(四)竞租方存有欺诈或隐瞒的行为,出租方有权拒绝、取消其竞租资格或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其法律责任。

(五)承租方不得在租赁房屋范围内设立“三合一”场所(“三合一”场所指住宿与生产、仓储、经营中的一种或一种以上使用功能违章混合设置在同一空间内)。

(六)因政府或其他不可抗力原因需要收储、拆迁、拆除、征收、征用或改造商铺,造成租赁合同无法继续履行需提前终止的,因上述原因造成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租赁合同自相关通知(包括但不限于拆迁、征用公告)或出租方要求的搬迁时间终止,出租方不补偿承租方任何损失,产生的相关安置补偿费均归出租方所有。承租方应在相关公告或出租方要求的时间内腾退商铺交还出租方,承租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或迟延腾退交还出租方商铺,若承租方未在相关公告或出租方要求的时间内腾退交还商铺给出租方,则出租方有权自行收回租赁商铺,承租方遗留、存放在商铺内的货物或任何物品均视为承租方的拋弃物,出租方有权任意处置而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同时出租方还有权对承租方承租商铺采取停水、停电等措施,承租方同意自行承担由此造成的全部损失;若承租方逾期腾退造成出租方损失的,承租方应赔偿出租方因此产生的全部损失。

(七)因本条第(六)款原因提前终止合同的,租金按照实际承租时间计算,不足整月的按天数计算,多退少补(每月以30天计算)。

(八)承租方同意,在任何时间内非因出租方的原因直接引起租赁商铺的水、电停止供应或商铺相关的任何公共设施停止运作,出租方免责。租赁商铺内的任何部分因通讯的失效、故障、暂停,或因有水、烟、火、有害气体或任何其他物质泄漏,或因遭受爆炸、盗窃、抢劫,或因其他外因造成损害的,与出租方无关,承租方应直接与造成损害的直接责任方交涉。如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租赁商铺损坏或致使承租方遭受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史先生/陈先生

联系电话:18250783475/15880525689

地址:古雷新港城油杏街743号漳州九龙江古雷置业有限公司

预约现场踏勘时间:工作日上午9点至11点,下午15点至17点。

九、监督电话:0596-6983968

附件:林前佳苑商铺平面图

  

  微信公众号:九古置业  
 
  漳州九龙江古雷置业有限公司

 2025年11月28日